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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调整和公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11:13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8211/2021-00079 发布时间 2021-05-19
发布机构 闻喜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闻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闻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县政府依法对《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闻政发〔2020〕35号)确认公布的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12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1.桐城镇人民政府

2.东镇人民政府

3.河底镇人民政府

4.郭家庄镇人民政府

5.礼元镇人民政府

6.畖底镇人民政府

7.阳隅镇人民政府

8.侯村镇人民政府

9.裴社镇人民政府

10.薛店镇人民政府

11.后宫乡人民政府

12.石门乡人民政府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调整和公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