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调整和公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11:13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8211/2021-00079 | 发布时间 | 2021-05-19 | ||
发布机构 | 闻喜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闻政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闻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县乡镇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县政府依法对《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闻政发〔2020〕35号)确认公布的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12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1.桐城镇人民政府
2.东镇人民政府
3.河底镇人民政府
4.郭家庄镇人民政府
5.礼元镇人民政府
6.畖底镇人民政府
7.阳隅镇人民政府
8.侯村镇人民政府
9.裴社镇人民政府
10.薛店镇人民政府
11.后宫乡人民政府
12.石门乡人民政府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