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25-04-21 15:14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8211/2020-00008 | 发布时间 | 2025-04-21 | ||
发布机构 | 闻喜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办公地址:县政府办公楼317室;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电话:0359—7024955;电子邮箱:wxxzfbxxgkg@163.com。
二、申请步骤
(一)填写申请表。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闻喜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闻喜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二)递交申请表。第一,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第二,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第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邮件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进行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