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7-11 16:09 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8211/2021-00453 | 发布时间 | 2024-07-11 | ||
发布机构 | 闻喜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政府工作部门 | 体裁 | 其他 |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制度。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承办中央、省、市驻闻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金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对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价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价格医药服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细化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组织实施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城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完善统一的城乡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建办、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稽查股、审核股、医保中心(医保中心设基金财务股、待遇股、救助股、慢病股、离休伤残待遇股、征缴股、境外审报股、信息股、档案室)。
医保局办公地点:党政街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电话:7028188
医保中心办公地点:城西南路1650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88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