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6 10:25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8211/2021-00478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
发布机构 | 闻喜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闻政办发〔2021〕55号 | ||
主题词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体裁 | 闻政办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1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闻喜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闻喜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北端,国土总面积1167平方公里。全县12个乡(镇),184个行政村,总人口39.96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7718万人,耕地面积81.9万亩。主要种植的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果树、中药材、蔬菜等。2020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18.23万亩,粮食播种总面积为88万亩,总产量3.1亿公斤,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其中小麦播种面积60万亩,总产量约1.8亿公斤,玉米播种面积28万亩,总产量1.2亿公斤,是传统的农业生产和产粮大县。
(二)机械情况
截止2021年8月底,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87230千瓦,其中拖拉机105036千瓦、3198台,拖拉机配套农机具6218台,种植业机械包括耕地、整地、播种、施肥、田间管理、大中型植保、喷药、收获等机械共337台。全县机耕面积74.013万亩,机械播种面积86.04万亩,机收面积83.3925万亩。
(三)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9家,注册资金全部在100万元以上,其中3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5家,都拥有耕、种、防、收各个环节需要的耕种机、收割机以及秸秆还田机、施肥机,个别合作社还拥有大型植保机械和烘干、储存设施,对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四)托管情况
我县由十二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桐城镇、郭家庄镇、河底镇、裴社镇、侯村镇、后宫乡六个乡镇实施小麦、玉米的耕、种、收托管服务。目前,已完成小麦收割5.7万余亩、玉米播种0.9万余亩,正进行玉米收割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机械化烘干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
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
要把提升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
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关键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进行支持。项目总补助资金91万元,补助环节为玉米播种,补助总面积6万余亩。计划在桐城镇、郭家庄镇、河底镇、侯村镇、裴社镇、后宫乡6个乡镇实施项目,从2022年3月开始实施至2022年1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2022年3月初,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科学调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2.2022年6月下旬,完成玉米播种工作。
3.2022年11月底,申请并完成项目全部验收工作。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具备的标准
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在闻喜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各农机专业合社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有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上墙,账务资料规范完整。按时在县市场监管局填报企业年度报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格执行税务部门月报、季报及年度报制度;三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最少达一年以上;四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与GPS定位设备;五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六是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托管服务达到的标准
播种要求下种均匀、深浅一致、不漏播、不重播;施肥要求做到均匀一致,种肥分施,播后盖严实。在排除种子、病虫危害、土壤墒情等其它因素影响的情况下,要求出苗均匀一致。
3.托管服务补助的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玉米播种托管市场指导价格为50元/亩,补助标准为15元/亩。
(三)优选服务组织
1.公开选择标准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所需的标准,公开规范择优选择农机专业合作社,且单环节托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不少于3家。
2.规范选择程序
公告7日后,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出台遴选办法,各有关乡镇政府要根据遴选办法安排专人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户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综合评估,公开、规范向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推荐合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将各乡镇政府推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请县领导组会议审核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
3.科学下达任务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根据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能力和上报的托管服务面积,科学合理的分配托管任务,农机专业合作社要细化分解任务、确定服务村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保证项目安全实施,严格按下达任务面积进行作业,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签订服务协议
(1)四方协议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各有关乡镇政府、被服务村委会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四方共同签订服务项目协议,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质量要求、责任义务等。
(2)农户协议
农机专业合作社与被服务农户分别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责任义务等。
(四)监督项目实施
1.建立动态监测
所有参与作业服务的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仪器,通过卫星定位技术、无线传输技术、深度识别技术对农机作业情况进行监管。采用卫星定位检查模式,将完成的作业数据实时传输并记录到作业平台,便于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随时查询数据。监管内容包括农机运行轨迹、作业面积、重复作业、作业合格率等。
2.编制卡片监测
编制明白卡片,标明农户自筹费用、国家补贴费和实收金额。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防止个别农机专业合作社形成价格垄断,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3.建立作业台账
以农机手为单位建立作业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农机手信息、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面积、托管服务农户数、托管服务农户姓名、GPS轨迹图。
4.出具村级证明
任务完成后,各农机专业合作社填写村级作业表,汇总托管村庄、托管服务面积以及托管服务农户数,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五)科学检查验收
1.自查验收
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完成后,开展自查工作,对该农机专业合作社中所有参加托管作业农户抽查回访,询问农户对托管作业质量是否满意、托管的面积是否属实、是否真正享受到托管政策,填写 “农户满意度表”并整理农业生产托管资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请表、合作社实施方案及批复、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四方协议、农户协议、明白卡、作业记录、作业台账、村级证明、村级汇总表、农户满意度表、农户信息统计表、验收申请表等)。自查完成后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验收。
2.乡(镇)验收
各乡镇政府接到农机专业合作社验收申请后,组织以分管农业副职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情况采取查阅资料、电话查询、入户询问等形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包括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请表、合作社实施方案及批复、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四方协议、农户协议、明白卡、作业记录、作业台账、村级证明、村级汇总表、农户满意度表、农户信息统计表、验收申请表等内容。验收合格后将验收结果报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六)兑付补助资金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乡镇提供的验收结果进行抽验后,由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各农机专业合作社GPS轨迹图作业台账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七)项目绩效考核
项目结束后,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整理好项目档案资料,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施项目开展情况、服务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效果分析,开展绩效考核并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接项目和工作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县农机发展中心、有关乡镇政府等单位为成员的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县农经、财政、农机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试点工作指导、验收等工作,承担试点项目的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荐服务组织、确定服务范围、落实服务任务、开展政策宣传、签订协议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履行全程监督、验收检查等职责。
(二)强化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安排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经验总结等工作。
(三)强化实施指导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托管服务过程中违反协议约定的、服务面积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等情况,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限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
(四)强化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微信、网络、报刊、宣传册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充分认识理解农业生产托管的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积极健康持续发展。
五、及时报送材料
农机专业合作社完成托管服务后,要认真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及时上报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要对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内容要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名录、2021年已实施和2022年拟实施的耕地位置示意图、面积、作物、环节、市场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规模等内容。
附件: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闻喜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徐刘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东田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翟东旭 县财政局局长
王红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明虎 县审计局局长
聂明生 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
各乡镇政府的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主任张东田担任。
今后,本领导小组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