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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集中行使县政府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16:15 来源: 县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现将闻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本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人民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此前,县人民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县人民政府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原由县政府部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信访事项等,仍由该部门办理。
二、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包括: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县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并依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具行政复议文书。
四、县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五、各行政机关应当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在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应当按照本通告的管辖规定,准确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改革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咨询接待地址:闻喜县司法局(闻喜县太风东街1530号),咨询电话:0359-7023264,0359-7029627。
闻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