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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闻喜县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1 15:42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8211/2022-00261 发布时间 2022-06-21
发布机构 闻喜县人民政府 文号 闻政发〔2022〕11号
主题词 科技、文化、教育 体裁 闻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闻喜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闻喜县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闻喜县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

  实 施 办 法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根据运城市委办公室、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运城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党建立教,坚持依法治教,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落实政府责任,实施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县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7060人(小学3911人,初中3149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义务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8.07%。

  2022年我县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学生1777人(其中小学毕业生624人,初中毕业生1153人)。其他年级现有在校生5283人(其中小学在校生3287人,初中在校生1996人),今年秋季计划招生700人(小学、初中各350人),到2022年秋季开学,预计全县民办学校在校生5983人(其中小学3637人,初中2346人)。

  三、采取措施

  通过“关停一批、购买学位一批、转设一批、建设一批”的工作举措,坚持“一校一策”,持续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关停2所学校

  2022年2月16日春季开学前,关停弘博学校、志仁学校,聘请第三方对学校有形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举办者的投入和资产评估情况,结合购买学位的支出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每个学校补偿标准不超过50万元。学校的教育教学可移动并可持续使用的资产全部移交给县教育局。

  (二)转设1所小学

  到2022年6月底,华海小学转设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聘请第三方对学校有形资产进行评估,根据举办者的投入和资产评估情况,结合购买学位的支出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50万元。学校的教育教学可移动并可持续使用的资产全部移交给县教育局。

  (三)购买学位学校(6所)

  晋华实验学校、蓝天双语学校、东华学校、君翔学校、碧海学校、宏宇学校以政府购买学位方式转公。

  1.购买学位标准

  根据运城市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的相关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初中学校每生每学期按3000元购买学位,小学每生每学期按2500元购买学位。除规定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2.购买学位数量

  从2022年秋季起,六所民办学校缩减轨制继续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晋华实验学校、蓝天双语学校、东华学校、君翔学校、碧海学校各为2轨,共计10轨,每班按35人招生,共计35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晋华实验学校、蓝天双语学校、君翔学校、东华学校、宏宇学校各为2轨,共计10轨,每班按35人招生,共计350人。六所学校共计招生700人。其他学校学生不得转入,三年后停止招生。

  3.购买学位金额

  根据上述购买学位标准和招生计划,目前全县民办学校共有初中学生2346人,小学学生3637人。初中生购买学位需703.8万元,小学生购买学位需909.3万元,共计1613.1万元。实际购买金额根据秋季开学学籍数为准。

  四、风险管控

  (一)落实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收费监管和支出的全过程监管,所有购买学位费用进入共管账户,由县教育局进行监管,严格执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营利性法定要求。

  (二)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民办学校相关工作,保障平稳有序正常运行,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文件:关于印发闻喜县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