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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1:20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的通知》(运农发〔2023〕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2023年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县域内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科技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农业科技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在当地有影响力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的科技企业,优先考虑粮食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县域内有一定规模、辐射带动能力较强、服务效果好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市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

  二、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申报(书面申请)。

  机构所在地政府部门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初审。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省级备案。

  三、具备资格与要求

  (一)遴选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自愿申请并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设施面积在30亩以上),要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了专家工作室优先,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强,而且能组织农户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

  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术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三)遴选的机构及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在历年农业项目实施中经市级或县级农业、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发现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不在遴选范围之内。

  四、申报需递交的资料和证件

  (一)申报单位申请书。

  (二)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对申报内容附印证材料)、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内容表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内容表。

  (三)申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五)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并提出书面申请,于2023年6月3日前递交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联系单位:闻喜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

  联 系 人:翟晓丽  汪培培

  联系电话:0359-7038707

  附件:1、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docx

             2、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docx 

             3、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内容表.docx

             4、闻喜县2023年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内容表.docx

  闻喜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