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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闻喜县教育资助项目简介

发布日期:2023-11-06 15:28    来源: 闻喜县教育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一、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项目: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资助标准:10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资助标准:困难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困难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①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②资助项目: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

  补助对象:全县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补助标准:800元/生/年。

  四、中等职业学校

  资助项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五、高等教育阶段

  ①资助项目:滋蕙计划(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滋蕙计划优先资助下列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②项目名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贷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普通高校2017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予以学费补偿。补偿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 4000元,补偿三年;研究生每生每年 6000元,补偿两年。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政策咨询:闻喜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03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