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市政服务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2022—2023年采暖季 “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7:44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闻喜县2022—2023年采暖季“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闻喜县2022—2023年采暖季

  “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方案

  为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2—2023年采暖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办法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3〕16号)精神要求,拟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2022—2023年采暖季(2022年11月15日—2023年3月15日)运行补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全县“煤改电”“煤改气”居民用户(“煤改电”含自行改造用户)。“煤改电”“煤改气”后又进行集中供热替代的用户和户主已享受取暖补贴的用户不属于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一)“煤改电”

  “煤改电”居民扣除生活用电外,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最高补贴1040元。“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按照实际供暖用电量,在供暖用电量额度范围内(供暖用电量额度=企业实际供暖户数×10400度)每度电补贴0.1元。

  (二)“煤改气”

  “煤改气”居民用户每月扣除28方生活用气外,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最高补贴1200元。安装燃气卡表的居民用户(不含零用气量),每户按600方用气量计量,每方气补贴1元,共计补贴600元;安装燃气物联网表的居民用户,按照实际用气量补贴标准执行。

  三、资金来源

  截至2022年底全县实施“煤改电”29534户,“煤改气”1200户,共计30734户。按照“煤改电”每度电补贴0.1元、“煤改气”每户补贴600元的标准测算运行补贴总额预计为1202.1万元。所需资金分为两部分;市级分配690.399万元,剩余511.701万元需县级配套,最终以实际用电量、用气量核算。

  四、发放形式和时间

  (一)“煤改电”用户由县能源局负责统筹;“煤改气”用户由县住建局负责统筹。

  (二)运行补贴资金发放采取居民用户先购电、购气使用,取暖季结束后按实际使用量发放,国网闻喜供电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负责在采暖季结束后向县能源局、县住建局提供“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四个月的用电量、用气量明细。

  (三)补贴资金在采暖季结束后一次性予以补贴,统一打入用户一卡通,原则上由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经公示无异议后,逐户发放,并最终将发放明细报送至县清洁取暖办存档。

  (四)运行补贴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共计四个月时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清洁取暖办)负责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工作,牵头制定运行补贴实施方案,负责提出县级运行补贴资金分配意见,组织做好补贴政策的落实和督导,确保运行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运行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审计局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

  县能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煤改电”运行补贴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煤改气”运行补贴相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煤改气”“煤改电”用户的认定、核实和相关信息的补充工作,同时做好运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具体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煤改电”“煤改气”居民用户(“煤改电”含自行改造用户)中“煤改电”“煤改气”重复改造的用户;禁止重复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经审核把关后,向县能源局、县住建局提供明细,县清洁取暖办汇总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各乡镇政府和县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和县社区服务中心公示无误后统一发放到卡到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级补贴资金,按照县清洁取暖办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合理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同时根据县能源局、县住建局提供的“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名单,配合做好在职公职人员的筛选对比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煤改电”“煤改气”的筛选对比工作。

  国网闻喜供电公司负责按时、准确向县能源局提供“煤改电”(采暖季每月)用户用电量明细。

  天然气公司(洁能、地邦)负责按时、准确向县住建局提供“煤改气”(采暖季4个月可累积)用户用气量明细。

  (二)强化监督管理

  县清洁取暖办要加强对运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争取2023年12月底前将2022年-2023年采暖季运行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向市清洁取暖办汇报运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加大政策宣传

  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工作的优点和“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政策,调动居民清洁取暖的积极性,提高设备使用率,有效解决“改而不用、散煤复烧”的问题,推动全县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文件: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2022—2023年采暖季 “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