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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04-30 15:22    来源: 闻喜县经济开发区     【字体: 】    打印本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晋政函〔2017〕107号)、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晋编字〔2017〕13号)、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运编办〔2017〕4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礼元产业园、精品钢产业园、城西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职责,组建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撤销闻喜县城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制定如下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执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负责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三)研究制定开发区发展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拟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用地含科技研发用地及经营性用地的规划,协商国土部门对开发区内的土地进行管理。
  (五)负责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制定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负责供水、排水、供热、道路、燃气、通讯、园林、绿化、环卫、区容区貌建设管理及执法监察工作。
  (七)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处理开发区涉外业务,按有关规定审核、申报开发区人员出国入境和对外邀请事项。
  (八)负责开发区精神文明和群团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发区干部管理工作。
  (九)协调管理公安、税务等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
  (十)上级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置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办公室
  贯彻落实开发区总体工作部署,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负责开发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开发区领导批示的催办落实;负责开发区综合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日常事务的处理、档案管理等机要保密工作;承担开发区电文、各类文稿的起草、修改、把关工作,负责文秘、文印工作和印章管理。
  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政策研究、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会、共青团、武装、妇联及信息网络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协调组织上级领导和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开发区领导的日常服务工作。
  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负责开发区办公场所、车辆设施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开发区应急、无线电、人民防空,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社部
  负责开发区组织建设、人员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
  负责开发区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培训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考察、任免及非公组织党建工作。
  负责开发区内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负责开发区内人才交流服务、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员的工资福利、到龄退休、绩效考核、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评审工作。
  负责开发区新进人员的聘用、人才引进和人员档案保管工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投资促进部
  负责制定开发区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贯彻执行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
  负责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招商引智工作的调研、综合统计考核;负责策划、组织对外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活动,做好招商引资、招商引智信息的收集、筛选、研究和发布,推进项目、人才的跟踪、洽谈、签约、服务等工作的落实。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经贸洽谈会相关手续办理;负责与投资商的联络、洽谈事宜,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协作。
  牵头帮助投资商做好招商项目的立项审批、证照办理及征地、供水、用电等服务工作,为投资商提供各类咨询和协办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做好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开发区内商业发展。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开发区内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和建设部
  负责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协调开发区内生产力布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投资管理。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开发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工作。
  汇总分析开发区经济、财政、金融、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开发区财政、产业、金融、土地等重大区内政策。
  负责开发区工业、商贸批零、固定资产、服务业、物流业、建筑业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负责开发区物价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组织开发区价格与收费的听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
  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的引进、实验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做好知识产权的维护工作。
  负责开发区内经济发展工作,扶持培育龙头企业, 指导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工作。
  负责开发区的统计工作,按照在地统计原则,统一上报。
  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程施工管理和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基础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开发区征地动迁实施方案;负责地上附着物的测量认定、征地动迁补偿费的测算、征地动迁手续的办理;负责建成区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负责开发区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震灾预防和救援工作体系,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负责制定防空空袭预案,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人民防空工程和警报建设,指导防空训练并担负紧急救援,抢险救灾任务。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防汛抗旱工作规划和方案,组织应急防汛,发布汛情公告,牵头处理防汛抗旱相关工作事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局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负责行使行政审批职责,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开发区内建设工程等项目的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
  审核施工企业资质并办理注册登记;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组织建设工程施工验收和优良工程的评定与报批。
  负责行政审批档案资料的管理、查询等工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执法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信息商务、用电、国土、环保、工商质监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负责开发区内区容区貌、区内照明、环卫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对开发区内市政道路的占用和挖掘,沿街建筑物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监督落实区容区貌责任制度。
  负责对开发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规范道路停车场(点)行使监督、考核等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区容区貌的日常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行动,统筹规划和组织环境卫生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定期不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活动,维护综合执法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负责信息化综合执法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数字执法系统。
  负责承担各类执法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全区综合执法工作。
  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教育,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
  负责划转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相关业务单位建立双向监管推送机制,负责受理审批部门委托的相关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及现场勘查等工作。
  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