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15:46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 YC08211/2024-00253 | 发布时间 | 2024-05-23 | ||
发布机构 | 闻喜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闻政发〔2024〕10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闻政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闻喜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治超工作,明确各乡镇、各单位在源头治超中的工作职责,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县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更新调整后共计44家。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县交通局对县政府公示的源头单位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源头单位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查处。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附件:闻喜县2024年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汇总表
闻喜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