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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15:51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8211/2024-00445 发布时间 2024-08-27
发布机构 闻喜县人民政府 文号 闻政办发〔2024〕22号
主题词 民政 体裁 其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闻喜县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闻喜县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191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汾河谷地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7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4〕16号)等精神,结合闻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扩大清洁取暖成果,切实抓好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全力保障取暖用能稳定供应,有序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不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清洁高效、运行稳定、群众满意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有序推进。鼓励群众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在满足电网安全承载力的前提下有序接入,经验收合格后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合理选择多样化清洁供暖方式,支持在群众有需求、企业有意愿、能源有保障的前提下,选择与当地资源禀赋和群众收入水平相适应、清洁高效的技术路线,为清洁取暖持续运行奠定基础。

  3.坚持稳住存量,持续可行。巩固现有清洁取暖成果,确保清洁取暖运行有人管、支持政策有延续、供暖安全有保障、散煤不复烧,以农村清洁取暖为重点,加快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海拔400米以下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并完成市下达的1736户“煤改电”自行改造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高能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不建议采用大功率、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同时做好电网改造计划,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二)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对已改造的清洁供暖设施,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组织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有序运转。健全信息台账,加强运行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政策,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三、运行补贴标准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4〕16号)文件精神,给予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清洁取暖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负责组织督导检查并牵头制定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运行补贴办法,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要全力配合,确保清洁取暖工作平稳有序。

  1.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职责

  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能源保障、安全保障和运行补贴审核发放责任主体,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负责工程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安全质量监管,并协调冬季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及县清洁取暖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2.县直各有关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煤改电”工作并制定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及用电安全工作,协调国网闻喜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全县“煤改电”各项任务,以及“煤改电”运行补贴发放工作。同时落实好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尽早签订供气合同,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住建局负责对已改造的“煤改气”“集中供热”用气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负责“煤改气”运行补贴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市清洁取暖办运行补贴分配方案,足额配套县级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锅炉排放标准,做好全县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配合县发改局做好清洁取暖实施范围审定,做好环境监管,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协调供热锅炉安全节能和检验检测工作,做好民用煤销售环节煤质抽检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和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闻喜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优惠电价以及运行补贴用电量统计工作,加强与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联系,要将自行改造用户纳入电网改造范围,制定电力供应应急预案,保障“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二)加大资金支持

  县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列支的部分项目经费,统筹用于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相关的检查、监理、验收等。同时,根据各县(市、区)“煤改电”目标任务对配套电网工程按照5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保障能源供应

  持续增强能源供应能力,积极发挥煤炭、天然气等中长期合同在保障取暖用能中的压舱石作用,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取暖用能供需平稳。一是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二是做好采暖季电力保障,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巡检频次,做好提前预警,及时抢修故障。三是加强洁净煤供应能力建设,优化洁净煤供应点布局,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采暖季期间,属地政府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杜绝“改而不用、燃煤复烧”的现象。县清洁取暖办要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县社区服务中心清洁取暖工作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加强宣传推广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今日闻喜等主流媒体对接,通过印制横幅、宣传袋、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宣传清洁取暖政策,普及清洁取暖安全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文件: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闻喜县2024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