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本站地图网站地图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闻喜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15:50    来源: 闻喜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8211/2024-00496 发布时间 2024-09-20
发布机构 闻喜县人民政府 文号 闻政办发〔2024〕25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闻政办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闻喜经开区管委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社会保障制度,在有效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7号)、《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运城市民政局 运城市财政局 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运城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运医保发〔2023〕18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2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5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闻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一)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二)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以县民政局提供最新确定名单为准。

  (三)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0元。

  (四)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下同),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20元。

  (五)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纳120元。

  (六)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纳80元。

  (七)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50%补贴,个人缴纳200元。

  (八)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50%补贴,个人缴纳200元。

  (九)上述(三、四、五、六、七、八)定额资助所需资助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负担,以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残联提供的最新确定名单为准,资助身份重叠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资助,不重复资助。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参保资助待遇。

  (十)为确保困难群体享受医保政策全覆盖,对新增或减少的人员数据信息,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残联须加盖公章及时提供给县医保局,对新增困难人员要先核实参保情况,对未参保人员由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残联督促落实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

  三、缴费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一)家庭账户共济缴费渠道。山西省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给其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山西省参保居民代缴2025年度医保费用。微信关注“山西医保”,选择“服务大厅”,选择“我的医保”,选择“我要办”,进入“家庭账户共济”模块,选择“添加”,根据提示添加成功后,返回家庭共济页面,确认需要代缴的居民,点击“家庭共济缴费”即可完成缴费。

  (二)微信缴费渠道。登录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将城市定位为“运城”)】—【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进行缴费,正常缴费选择“2025年”;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实行定额资助人员请选择“特殊缴费”进行缴费。

  (三)支付宝缴费渠道。进入【市民中心(将城市定位为“运城”)】—【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四)云闪付缴费渠道。进入首页—【政务民生】—【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进行缴费。

  (五)社保缴费专用POS机渠道。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费专用POS机刷卡缴费。

  (六)银行缴费渠道。通过税务部门协作银行(建行、农商行、农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

  (七)集中代收渠道。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缴费方式代办完成缴费。

  五、注意事项

  (一)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应参加居民医保。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县户籍居民参保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新生儿参保可在闻喜县内出生医院通过“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或者在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登记后,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等资料);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提供有效居住证、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各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县医保中心就近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业务;线上通过微信关注“山西医保”,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要求输入信息,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上传资料原件(注意医保规划名称要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其中一个相符)。

  (二)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三)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是医保征缴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务必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动态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继续采取“政府主导、医保牵头、税务征缴、乡镇落实”的办法,压实乡镇(街道)政府参保征缴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对医保缴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明确缴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紧盯重点人员、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动员工作。有效引导广大居民应参尽参,保证按时全面完成征缴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优化缴费服务。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社区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各乡镇政府和各商业银行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稳妥有序做好医保征缴工作。

  1.县医保局负责对县民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提供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下统称困难群体)信息数据的参保登记工作,对信息错误无法参保登记的进行反馈。

  2.县税务局要做好征收工作和缴费服务,持续优化征收系统,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多元化缴费服务,并及时回传缴费信息,协助做好参保动员工作。

  3.县卫健局和县医疗集团要利用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优势,做好政策宣传。

  4.各乡镇政府、社区要明确征缴工作责任主体,精心部署安排,压实各村(社区)参保征缴责任,确保困难群体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普通人群参保率达目标任务的95%以上。

  5.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等单位要及时将困难群体动态调整信息提供至县医保局;对县医保局反馈信息有误的,要及时核实修改后报至县医保局;对未参保人员由各相关单位督促落实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业务,确保各自领域困难群体人群应参尽参,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6.县财政局要保障财政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7.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支持配合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要把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学生,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8.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等单位要做好相关参保人员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对比和共享。

  9.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居民参保缴费,营造良好氛围。

  10.各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网络作用,对无智能手机或需要缴费凭证的特殊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并宣传手机银行APP缴费业务。

  (三)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齐头并进,线上利用电视、村村响“广播”、新媒体、微信群、朋友圈、电话、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线下印制海报、宣传页等宣传资料,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保舆论氛围。要把医保缴费的政策解读好,帮群众算好明白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宣传参保激励约束机制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和理解医保政策的意义和好处,充分知晓医保缴费的方式和方法。落实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保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

  (四)提升待遇水平,减轻居民负担。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闻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闻喜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