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10:34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依托本县域内从事当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组织(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涉农企业是省级及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在当地有影响力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的科技企业,优先考虑粮食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申报(书面申请)。
机构所在地政府部门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后报省级备案。
三、具备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自愿申请并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中药材和果树基地分别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设施面积在30亩以上);要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专家工作室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先进性、实用性要强,辐射带动强,而且能组织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
(三)遴选的机构及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在历年农业项目实施中经市级或县级农业、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发现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不在遴选范围之内。
四、申报需递交的资料和证件
(一)申报单位申请书。
(二)闻喜县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对申报内容附印证材料)、闻喜县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内容表。
(三)申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犯罪证明。
(五)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
审时间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加盖公章)。
(六)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并提出书面申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递交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单位:闻喜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 系 人:翟晓丽 汪培培
联系电话:0359-7038707
附件:1.闻喜县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
2.闻喜县2025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内容表
闻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