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3 16:52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做好我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育机构和农业企业、50所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省级田间学校);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部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成立3年以上,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训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训效果负责。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所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推荐书,推荐书中各县对其中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5年12月之前,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培育任务承担机构的申报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均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推荐函,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公示,筛选出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原则上我县推荐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不得超过3个.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联系单位:闻喜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社会事业促进股
联 系 人:张晓晶 汪培培
联系电话:0359--7038980
0359--7020893
附件:1.2025年闻喜县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pdf
闻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