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政办发〔2011〕93号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闻喜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闻喜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目前存在的垃圾围城、垃圾围路、垃圾围村等突出问题,根据《山西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在“两节”前后利用半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围绕我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把集中整治与不断提高城乡管理水平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推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相结合,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我县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干干净净迎两节。
二、整治重点及内容
本次活动以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为重点,具体内容包括:
(一)城市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好县城区域环境卫生、机关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建筑工地卫生、早市摊点卫生、农贸市场卫生、旅游景区卫生等方面整治工作。
1、县城区域(城镇区)环境卫生要达到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有专人管理;垃圾规定倾倒时间,定时清运;街路干净整治,两边无违章搭建、无垃圾乱堆、无杂草丛生、无污水横流现象;绿化带、草坪浇水修剪及时、干净整洁,街道两边取缔所有店外经营、店外修理等行为,保持人行道畅通、平安。
2、机关卫生要达到建筑物立面整洁,内部办公区无污物、无垃圾,单位及其门面房前、屋后、屋顶无乱搭乱建,机关绿化带、花坛美观清洁,机关内外车辆摆放整齐有序,“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到位。
3、社区卫生要达到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内无乱贴、乱涂写、乱搭乱建、乱堆物现象,环卫设施齐备完好,公厕、垃圾箱能够正常使用并保持清洁,社区道路平整,路灯明亮,建筑物外墙完好整洁,社区“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基本清除。
4、各类公共场所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音、水质、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应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公共用具每日清洗消毒,并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设施及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5、建筑工地要达到县城所有临街施工场地都要围栏作业,不占用人行道,周围场地干净整洁,无抛洒,无建筑垃圾乱堆现象。施工前要做好施工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作业区、宿舍、厨房、厕所等进行全面的规划及布置。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要设连续封闭的围栏,围栏边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防止损坏行人道上的树木和市政设施。夜间施工要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实际施工时要将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并在街道张贴有关减少噪音的安民告示。临时占用道路必须向公安交通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工地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沟,经常保持沟底清,无垃圾,无泥浆、污水、废水外流。
6、早点夜市摊点管理有序,食品新鲜,各种卫生条件达到要求,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车灶干净,按位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文明经营。
7、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发展。农贸市场要定点设立垃圾箱,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环境卫生要定期检查。
8、“六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饮食店、小网吧)行业要达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二)在农村环境整治上,要结合包扶工作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填埋式垃圾场为重点,达到“三个一”(一个乡镇一支保洁队伍、一辆垃圾清运车、一个垃圾填埋场)目标。
1、乡(镇)所在地执行县城卫生标准,有一支能覆盖全乡(镇)的保洁队伍和垃圾清运车辆(机动),对各辖区卫生进行监管,保证垃圾及时清运和环境卫生。
2、农户厕所入院,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
3、村村建立填埋式垃圾场。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巷道垃圾池定时清理,垃圾场专人管理,适时填埋。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
4、有村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
5、巷道无五堆(粪堆、土堆、煤堆、柴堆、杂物堆),道路平整干净,庭院卫生,门店整洁,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
6、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除“四害”设施完好,村庄周围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不足为害,不使用禁用灭鼠药物。
(三)旅游景区环境整洁优美,卫生设施合理完善,垃圾日产日清;食堂及食品摊点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商贩规范经营,厕所卫生整洁,无蝇、无蛆、无味;无乱搭乱建,各种标志标识醒目,停车排放有序,秩序良好;工作人员着装统一,礼貌用语,文明服务。
三、时间安排
从2011年12月26日开始,至2012年元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12月26日—12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县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民参与“两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2012年元月1日—元月15日为整治实施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做到职责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努力创建优美的卫生环境,使全县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卫生、快乐的节日。2012年元月15日—元月20日为督查阶段。县环境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验收,排队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任务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张建元(县长)
副 组 长:杨云英(副县长)
吴引群(县政府党组成员、工矿办副主任、政府办主任)
成 员:张文豪(县委办公室主任)
许济全(县纪检委副书记)
郭永明(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许群狮(县财政局局长)
武惠民(县卫生局局长)
屈宝臣(县住建局局长)
杨安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卫晓岩(县食药监局局长)
张闻伟(县质监局局长)
闫 峰(县工商局局长)
刘福虹(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张学峰(县环保局局长)
李 俊(县教育局局长)
张海明(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李红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广远(县社区办主任)
刘耀东(县畜牧中心主任)
王张科(县文旅中心主任)
卫浩敏(县公路段段长)
张永俊(县农委副主任)
王明德(县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办公室主任:武惠民(兼)
(二)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负责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桐城镇政府要负责搞好城中村、小街小巷、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城乡相合部、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卫生环境的监管工作,搞好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清理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负责规范城区临时摊点、摊群及早点夜市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店外修理等现象。搞好城区公共绿地、行道树木、绿篱花带的养护工作,负责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查重处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负责早点夜市食品摊点的规划布局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医疗垃圾收集和定点焚烧。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县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早点夜市食品摊点和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搞好餐饮服务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搞好食品加工行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早市摊点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质监、食药监局搞好食品摊点的卫生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全县国道,省道,高速路两旁的环境整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县级道路维护,道旁杂草清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全县交通秩序安全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各部门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专门力量查处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及制造城市“牛皮癣”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依法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假牌假证、套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运输散装货物车辆的抛洒泄漏工作,整治“三无”车辆,加大违反交通规定车辆的教育、查处力度,加强重点场所、重点街道的交通疏导。
县环保局负责烟尘排放整治工作,加强噪音扰民的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排放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企业的整顿和治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扬尘。
县畜牧中心负责农村畜禽养殖户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屠宰场、畜禽加工生产单位的卫生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的达标工作。采取得力措施,防范群体食物中毒、不明原因发烧、流感、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负责学校的旱厕改造工作。
县文旅中心负责全县旅游景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县文体广新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网吧的环境卫生监管。负责清理旅游景点周边的非法出版物兜售摊点。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达不到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的歌舞厅、网吧进行整治。
汽车站、火车站等窗口单位负责站内环境卫生,监督站(场)内从业机构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县爱卫会负责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部门协调、监督检查。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的督导检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
县直工委负责抓好县直机关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今日闻喜报社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报道正反两面典型事例,开辟专栏,组织大讨论,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切实把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提供各项保障条件。要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责任到领导、到部门、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要全方位进行卫生健康知识、食品安全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卫生健康、文明礼让的新风尚。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整治活动开始后,县环境整治领导组将从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以及住建、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组织部负责牵头对县直机关和县城的督导,县委办负责牵头对学校、企业、道路的督导,纪检委负责牵头对桐城镇、郭家庄镇、神柏乡、阳隅乡、凹底镇、薛店镇的督导,政府办负责牵头对东镇、河底镇、礼元镇、侯村乡、裴社乡、后宫乡、石门乡的督导。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做到环卫设施、清洁保洁、垃圾清理、保洁员待遇、环境卫生巡视员五到位,形成有效的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
1、闻喜县级领导包乡镇名单
2、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城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3、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乡(镇)、村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4、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5、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附件1:
闻喜县级领导包乡镇名单
|
乡 镇 |
包乡镇领导 |
|
东 镇 |
张汪尤 谭淑珍 王慕军 武峻平 |
|
桐城镇 |
张建元 任红可 吴引群 毛毓登 |
|
河底镇 |
张春吉 杨仕伟 荆聪敏 |
|
郭家庄镇 |
逯光耀 邢炜平 樊辉生 |
|
畖底镇 |
张英生 杨正义 刘建忠 |
|
侯村乡 |
王延平 杨文龙 王民红 |
|
薛店镇 |
王海生 罗创业 |
|
礼元镇 |
李清水 杨云英 |
|
裴社乡 |
潘 鹏 李红民 |
|
后宫乡 |
张武学 王学智 |
|
阳隅乡 |
奥卯辰 宋登科 |
|
神柏乡 |
高俊红 柴振民 |
|
石门乡 |
李旭生 葛旭元 |
附件2:
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城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被检单位: 系统 机关、企事业单位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满分 |
扣分内容 |
实得分 |
|
1 |
城乡结合部卫生 |
城乡结合部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总数≤12个。有一处暴露垃圾扣1分;废弃物总数每超一个扣0.1分。 |
15 |
|
|
|
2 |
县城周边卫生管理 |
县城周边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等现象。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
15 |
|
|
|
3 |
城内街、巷卫生 |
城内街、巷路面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废弃物总数≤12个。路面坑洼、下水道堵塞,发现一处扣0.5分,废弃物总数每超一个扣0.5分。 |
10 |
|
|
|
4 |
市容市貌 |
市容市貌干净整洁,管理规范。发现一处垃圾和渣土暴露、乱塔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设摊点扣0.5分。 |
20 |
|
|
|
5 |
垃圾管理 |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标准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处理。发现一处垃圾点有积存垃圾0.5分;城内一处垃圾暴露扣1分;无标准化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扣5分。 |
20 |
|
|
|
6 |
果皮箱、垃圾箱、公厕 |
城内主次干道果皮箱、垃圾箱、公厕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果皮箱数量不足(应每100米设1个),每条街扣1分,无果皮箱扣2分;发现一个垃圾箱不整洁扣0.5分;公厕数量(每平方公里3座)不足,少1个扣1分,不卫生扣0.5分。 |
20 |
|
|
|
合 计 |
以上各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0 |
|
|
|
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3:
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乡(镇)、村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被检单位: 乡(镇) 村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满分 |
扣分内容 |
实得分 |
|
1 |
垃圾场建设 |
有垃圾场,选址合理,环境卫生良好,有专兼职人员管理,选址不合理、环境卫生差、无人管理,分别扣3分;无垃圾场地不得分。 |
15 |
|
|
|
2 |
卫生管理人员及保洁员 |
乡(镇)、村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责任明确、任务落实(10分);保洁员工资待遇落实(5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分别扣2分;无保洁员,保洁工作不落实不得分;保洁员工资待遇不落实不得分。 |
15 |
|
|
|
3 |
外环境卫生 |
无垃圾围乡(镇)。围村现象。乡(镇)、村周边发现一处垃圾扣1分,废弃物总数(1000平方米≤12个)每超标一个扣2分。 |
20 |
|
|
|
4 |
内环境卫生 |
乡(镇)、村内主要巷道路面平整,无垃圾暴露,无残墙断壁、无杂物和无乱堆乱放现象,村容环境整洁。发现村内有一处垃圾各2分;一处乱堆乱放扣2分;村容环境不整洁扣5分。 |
20 |
|
|
|
5 |
垃圾管理 |
有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办法,有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垃圾定时定期收集清运。有办法不实施扣5分,无办法不得分。 |
10 |
|
|
|
6 |
卫生管理制度 |
卫生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有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制度)。少一项扣1分,制度不上墙扣1分,制度不落实扣1分。 |
5 |
|
|
|
7 |
农村改厕 |
农村无公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50%以上得15分,达不到50%的按比例扣分,覆盖率在10%以下不得分。 |
15 |
|
|
|
合 计 |
以上各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0 |
|
|
|
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4:
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被检单位: 系统 机关、企事业单位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评 分 标 准 |
满分 |
扣分内容 |
实得分 |
|
1 |
单位环境 清扫保洁 |
机关、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旅游景区、宾馆等单位所辖卫生责任区内无暴露垃圾,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有色垃圾)各单项废弃物≤10个,废弃物总数≤15个。有一处暴露垃圾扣1分;废弃物总数每超1个扣0.5分。 |
20 |
|
|
|
2 |
外环境卫生 |
单位周边所辖环境卫生责任区,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 |
30 |
|
|
|
3 |
单位内部 环境卫生 |
单位内部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污水、特种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发现一处扣2分,污水、医疗废物等特种垃圾没按国家规定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扣10分。 |
30 |
|
|
|
4 |
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
单位有环境整治领导组、有环境卫生制度,有专职保洁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监督到位。缺一项扣3分。 |
20 |
|
|
|
合 计 |
以上各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0 |
|
|
|
检查人签名:
附件5:
闻喜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道路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被检单位: 乡(镇) 村 道路 年 月 日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评分标准 |
满分 |
扣分内容 |
实得分 |
|
1 |
道路清扫保洁 |
道路路面及两侧视野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废弃物总数每1000平方米,国道、省道、城市通道≤9个,县道≤12个,乡(镇)、村道≤15个。发现一处暴露垃圾扣2分;废弃物总数每超1个扣0.5分。 |
40 |
|
|
|
2 |
环境卫生 |
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高摊点、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 |
40 |
|
|
|
3 |
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
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有道路保洁员,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资到位。缺一项扣4分,无道路保洁员不得分。 |
20 |
|
|
|
合 计 |
以上各项分数扣完为止 |
100 |
|
|
|
检查人签名:
主题词:卫生环境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
抄送:县委常委,人大正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府党组
成员,政协正副主席,县委、人大、政协办,法院、
检察院、人武部,领导组成员。
您的当前位置: